编号001
年屠宰加工100万头生猪项目
一、项目名称
年屠宰加工100万头生猪项目
二、承担单位及单位概况
河口区农业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芦苇开发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局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4个行政股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植物保护站等8个股级事业单位,现有职工71人,其中大学学历56人;技术人员60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7人。河口区农业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担当重大项目建设的能力,促进了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建设背景
河口区交通便利,四季分明,从降雨量、温度等条件来分析非常适合种猪繁育养殖。按照河口及周边生猪存栏、出栏情况,根据《河口区农业产业规则》,河口及周边地区到2010年出栏达到260万头,目前大量的屠宰加工企业和生猪合作经济组织、生猪协会的发展,宽松的政策环境以及广阔的市场空间也为大型养殖场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东营市对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科学规划,符合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屠宰加工100万头生猪,内容主要由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管理区及仓储运输区等组成。该项目占地90亩,总建筑面积32800m2,其中:屠宰加工车间7000 m2,分割车间5000 m2,冷库3500 m2,办公及实验楼2400 m2,配电室320 m2,水泵房240 m2,锅炉房240 m2,污水处理站720 m2,仓库2400 m2,职工公寓2400 m2,食堂1500 m2,暂养猪舍6900 m2,传达室180 m2。
六、投资概况
项目总投资1775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73万元,建设期利息41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565万元。
七、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带动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农业发展步伐。可以解决河口区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对促进河口区和东营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投产后,年均实现销售收入132332万元,年均实现利润7715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4.51%。
八、项目用地规划
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城区2公里路南。
九、合作方式
合资、独资、合作。
十、建设年限
2009年-2010年
十一、项目联络方式
联系人:孙卫东 陈军 联系电话:13589954176 0546-3653660
传真:0546-3652138 电子邮箱:hkxn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