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条目】
1、信息交流:新户镇着力打造新型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区城管局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开发区管委会LED路灯项目顺利完成
2、它山之石: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郑州推出“1+1”模式
【信息交流】
新户镇着力打造新型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着力抓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以建设滨海明星乡镇为发展目标,聘请中规院编制镇域建设规划,高起点定位,总规划建设面积3.09平方公里,实现北与滨海大道、南与新户水库对接,突出商贸特色和生态特色,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新户水库,建设配套景观设施,种植了20亩40个品种观赏藕和6个品种野生植物,投资1600万元实施新户水库扩容改造工程,实施大义路改造及其北延二期工程,南段已竣工并通车,北段正在灰土养护中。规划镇驻地小城镇、中心村和基层村三级结构建设模式,坚持“因势利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规划一批、配套一批、改造一批的方法,积极推行村庄合并试点工作。二是着力抓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每名科级干部包一个重点整治村,重点治理村庄主干街道,带动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治理年”和镇驻地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活动,清理垃圾2000多方;实行“门前三包”和责任区承包制,建立起了综合管理长效机制,镇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三是着力抓好镇村绿化工程。重点实施新盛路、东兴路、东郭路和东六合片台田、中合水库坝体绿化等13个绿化项目,植树9.4万株,动用土方21.6万立方米,绿化面积973亩,总投资206万元。加强林木后期管理,对已栽植树木及时采取工程维护、扶正、抹芽、涂白和病虫害防治、除草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苗木成活率。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探索“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管护办法和大户承包管护办法,对生态林和经济林分类实施管理,签订了承包管护合同。生态河南岸经济林涉及10个村,已有8个村完成林权发包,其他区域林地发包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区城管局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此项活动自9月1日开始,重点针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整治,为期一个月。一是组织到位,氛围浓厚。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标准,强化督导巡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宣传,悬挂横幅12条,出动宣传车4辆,发放宣传材料300份,引导市民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净化工作实现全面推进。积极推行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做到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污染;出动环卫车辆55辆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点进行清理,清运各类垃圾60立方米,环境卫生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美化工作突出整治重点。对黄河路、海宁路、海康路、黄河广场等重点区域的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等进行了整治,落实“温馨提示”制度,主动做好服务,强化监督巡查,现已规范店外经营 552处,清除乱贴乱画860余处,市容市貌显著改善。四是绿化工作做到建养结合。种植、补植乔灌木10余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积极做好绿化养护工作,修剪乔灌木3万余平方米,清理河滨路、海康路等绿化带内杂草、垃圾20余立方米,对所有乔灌木进行药物防治,做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五是市政设施养护工作从细处着手。认真排查路面、防汛设施等安全隐患,组织各管养单位对排水管道及收水井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雨水井、检查井292个,更换破损、丢失的检查井盖、雨水井盖、雨水箅子等612个,疏通连通管1600米,清淤外运垃圾160立方米。
开发区管委会LED路灯项目顺利完成。重点实施海宁路、安运路、昌宁路、阳河路LED道路照明工程,安装LED路灯共计264盏,总投资526万元。工程采用灯具光源全部为节能效果好、使用寿命更长、故障率更低的LED冷光源,相对传统高压钠灯全年可节电60%以上,寿命提升为原来的4倍。工程投入使用后,预计可年节约电能20余万度,年节约维护成本15万余元。
【它山之石】
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 郑州推出“1+1”模式
9月1日,《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与供应在郑州已经提上了日程。“郑州版”的公租房制度会给哪些人带来实惠?具有哪些地方特色?有关部门进行了解读。
——“夹心层”住房尴尬有望缓解
“公租房的推出,将大大改善‘夹心层’住房难的局面。”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贺明理说。所谓“夹心层”,指的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暂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群众。和经适房、廉租房不同,公租房覆盖面更广,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这样公租房与经适房、廉租房就能互为补充,搭建起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贺明理称。据了解,今年6月至8月,国家住建部等相继提出各地要大力发展公租房,郑州市随即做出了反应。
——商品房开发与保障性住房挂钩
根据《办法》,商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是公共租赁住房诸多房源中的一种。开发商将公租房配建面积、套型结构、装修标准等内容作为土地前置条件予以明确,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从明年起,开发商品房就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我们将出台配套政策,敲定这个比例是多少。”贺明理说,要求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郑州尚属首次。贺明理说,公租房只是配建项目而非主体,而且它和商品房面向的群体不同,不会影响商品房的市场价,多项优惠政策使开发商的利益也不会受损。
——公租房“谁投资谁所有”
《办法》建立了各类企业和机构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的制度。本着“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所建的公租房,将优先用来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这有利于加快解决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一般来说单位自建房让职工上班更方便。”贺明理说。据介绍,鼓励来郑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产业聚集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建公租房,是年底前的主要任务。
——租房市场有望“价优质升”
业内人士认为,公租房的大量推出对郑州平抑租房价格、提升租房服务都有积极影响。据介绍,目前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以自然人出租为主,从事住房租赁的经营性机构很少,仍存在结构性供求矛盾,居住的安定性较差。和自然人出租相比,公租房显然优势多多:能提供大量适应青年职工需要的小户型住房和集体宿舍,适配性更高;由专业机构经营管理,能够提供租期相对稳定、安全可靠、清洁卫生的租赁住房,居住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更高。(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