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河国资政采[2010]162号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8月31日9:00分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人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0]162号
二、招标内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的购置及安装等项目。
招标概况: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在黄河路与海昌路路口、育英街与海宁路路口设红绿灯;在河滨路与海昌路路口、黄河路与迎宾街路口、德盛街与海宁路路口、德盛街与海康路路口、渤海路与河口小区西路口、渤海路与商业街路路口、渤海路与海昌路路口、河聚路与海河西支路路口设太阳能“慢字”黄闪灯;在河雁路与海盛路路口(丁字路口)、育英街与西湖路路口(丁字路口)、海盛路与和平街路口(丁字路口)设t型警告标志;在河兴路与河安小区西路路口(转弯路口)设左右转弯指示标志;在海河路(转盘)设环岛行指示标志;在海宁路气象局附近设限速禁鸣标志。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07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生产或经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独立法人,市场信誉良好,资信财务状况良好。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质量认证证书或公安部出具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投标保证金:企业资格预审合格后,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3631059 15605463017
传真电话:(0546)3631057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