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远综合管理中心桩基工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鹏远综合管理中心桩基工程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10日 (正常上班时间)
谈判时间:2009年7月17日14:30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鹏远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口区孤岛镇河务局院内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工[2009]024号
二、采购内容: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并以东河发改发[2009]04号文件对本次招标工程进行核准。鹏远综合管理中心占地17.67亩,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主体7层,东西长72米,南北宽18.3米,高度25.7m,桩基全部为PHC管桩(PHC A500 100 14),主楼工程桩基共168根,桩长为28米;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82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区河聚路以南,海河路以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报建造师须具有承担所投项目的相应资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建造师资质证书、2009年东营市备案登记表、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谈判保证金:企业资格预审合格后,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不按时交谈判保证金的,取消谈判资格。
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河口区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联 系 人: 胡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546)7710765 13563385206
传真电话:(0546)7710767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00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