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开发区统计办公室,区直各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2009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09〕9号)文件精神和《东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9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09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培训质量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加强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扎实做好报名培训前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对统计继续教育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8月5日。地点:区统计局(党政办公楼1016室)。联系电话:3662371。报名时,请携带1寸彩色照片2张。
(二)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2009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三、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教育收费的规定,收取160元/人的继续教育培训费。
河口区统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