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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一、许可内容
  核发中心城范围内《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告知单》
  二、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九条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许可条件
  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五、申请材料
  (一)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申请;
  (二)城市道路位置平面图。
  六、申请表格
  无
  七、申请受理机关
  河口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申请,填写审批单,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二)查看现场,在审批表上填写现场查看情况及审核意见;
  (三)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十、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告知单》,有效期为1个月。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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