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线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各种涉路工程及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审批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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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年10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实施)。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八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2000年10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部令发布,2000年4月1日起实施)。
办理条件: 干线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各种涉路工程及设置非公路标志
办理程序: 审批标准、程序:申请单位须提交申请书,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批准文件,拟建工程方案、图纸、技术指标、施工合同、施工组织方案及其他有关资料。申请单位必须事先携带有关资料向当地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经现场核查后逐级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施工。核准标准、程序: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申请书、运输合同、货物的断面尺寸和重量、车辆总重和运输车辆的数量、技术指标、荷载图示等有效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申请单位必须事先携带有关资料向拟通过地的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
办理材料: 见办理程序
所需表格: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书;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申请书;涉路工程建设许可申请书。
办理时限: 见办理程序
办理机构: 涉路工程审批、非公路标志许可向当地县区公路局提出申请;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许可、超限超载通行证办理向东营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