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提供语言版本:中文简体|中文繁體|ENGLISH|日本語|한국어
www.huanghekou.gov.cn——欢迎访问中国黄河口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企业办事资产管理正文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一、审批内容
  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七项;
  (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发改办〔2006〕2号)。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审批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
  (二)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三)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五)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六)符合国家、省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
  (二)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三)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七)申请贴息的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八)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九)国家、省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申请表格
  无
  七、申请受理机关
  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八、决定机关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齐材料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内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核准文件,按载明期限执行。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