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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一、审批内容
  对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进行审批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一百七十项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审批条件
  (一)具备宗教知识;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三)人品好、作风好,在信教群众中有威信。
  五、申请材料
  个人简历、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表格
  《宗教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到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索取。
    七、申请受理机关
  河口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九、审批程序
  (一)受理申请;(二)审核材料;(三)考察;(四)征求市委统战部门意见;(五)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十、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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