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办事程序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办理条件: 1.经省人事厅发文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市人事局批准组建的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发文公布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办理程序: 承办人直接办理。
办理材料: 1.任职资格公布文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单位、姓名、晋升职务); 3.因丢失等原因要求补办任职资格证书的,须由所在单位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从事专业、资格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
所需表格: 无
办理时限: 中、初级资格证书即时办理;高级资格证书集中到省人事厅验印。
办理费用: 无
办理机构: 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