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办事程序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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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3]90号); 2.省人事厅当年发布的有关文件。
办理条件: 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及当年发布的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办理程序: 1.单位推荐; 2.承办人接收材料,科室领导审核; 3.征询专家意见并组织考察; 4.局长办公会研究; 5.市领导研究审定推荐人选; 6.报省人事厅审批。
办理材料: 按省人事厅当年发布的文件规定的材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