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费缴纳办理程序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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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以及乡镇企业及其用工
办理时限: 即时审核办理,对不能即时审核的,自收到缴费单位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办理机构: 区劳动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