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2、 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书面决定。不同意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3、 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办理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告知申请单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申请材料 1、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 填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3、 填报《成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 企业携带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携带编委批准成立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统计局《劳动情况》年报表或季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前置条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或编委等有关部门批准成立资格; 3、 依法具有参加社会保险资格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