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金发放办理程序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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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办理程序: (1)确定身份。根据市劳保处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离休、退休、退职。(2)确定发放点。按照离休、退休、退职人员自己的意愿,确定离自己最近的发放银行。(3)发放时间。每月5号后,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均可在自己确定的银行足额领取养老金。
办理时限: 自收到《退休审核单》后即时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办理机构: 区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