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提供语言版本:中文简体|中文繁體|ENGLISH|日本語|한국어
www.huanghekou.gov.cn——欢迎访问中国黄河口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企业办事质量检查正文

食品卫生许可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一、许可内容
  核发在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国家主席令第59号)第二十七条;
  (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5〕498号)第二条、第四条;
  (三)《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鲁卫法监发〔2006〕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第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许可条件
  (一)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条件:1、具有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2、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3、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4、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5、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6、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7、企业负责人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8、连续三批产品及生产用水的卫生学检验报告(由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
  9、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条件:
  1、具有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2、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3、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4、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经营负责人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6、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索证档案;
  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条件:
  1、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2、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3、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经营负责人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6、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索证档案;
  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卫生许可变更条件:
  1、食品生产经营者改变生产经营地址的,或者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和另设分厂(分店等)的,应当重新申请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2、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须向原发证机关提供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发证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查核实,符合要求的予以变更;
  3、改变生产工艺、主要设备或者对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扩建或者改建的,卫生行政部门在予以变更前应当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五、申请材料
  (一)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两份);
  2、产品配方(两份);
  3、生产工艺及流程图(两份);
  4、生产厂房、经营场所平面图(两份);
  5、生产设备目录、设备布局平面图(两份);
  6、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认可书(限新建、改建、扩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两份);
  7、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需在卫生监督机构审定后经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两份);
  8、基础卫生设施情况(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供GMP审查合格证明)(两份);
  9、卫生管理体系或制度(两份);10、产品标签及说明书(送审稿)(两份);11、特殊产品批准证明原件(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批准或注册证明;矿泉水鉴定证书等)(两份);
  12、企业化验室情况(检验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及所开展的检验项目一览表)(两份);
  1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一览表(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14、企业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的培训证明(两份);
  15、法定代表人、业主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任命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16、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两份);
  17、连续三批产品及生产用水的卫生学检验报告(由具有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提供)(两份);
  18、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由卫生监督机构出具);
  19、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审查意见书(两份);
  20、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食品经营单位、餐饮业和集体食堂报送材料不包括本条第2、3、5、7、10、12、17项所列内容。年度验证或换发新证时,需提供13至19项规定的资料、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卫生许可变更的,提供以下材料:
  1、食品生产经营者改变生产经营地址的,或者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和另设分厂(分店等)的,应当重新申请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2、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提供以下材料:
  (1)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两份);
  (2)提供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两份);
  (3)原卫生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六、申请表格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到东营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窗口索取或从东营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网站(www.dywsjd.net.cn)下载。
  七、申请受理机关
  河口区卫生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卫生局(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企业)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申请;
  (二)审查材料、实地验收、核实;
  (三)符合条件的,核发《卫生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十、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食品卫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发放大证,大证有效期为4年,不具备法人资格及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发放小证,小证有效期为1年。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大证年审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