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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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申办范围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拟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省局提交申请资料,省局收到完整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或委托我局进行现场审查。无不可抗力,我局在收到委托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工作,并填写《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并组织上报省局。
办理材料: 1、《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3、企业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毕业证); 4、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