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继承转移登记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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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资料:
(1)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和法人有效身份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共有权人同意过户的书面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房屋平面图;
(5)赠与或继承公证书;
(6)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7)可以证明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2.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受件窗口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