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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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办理单位: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承诺时间:材料齐备当即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
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三、申请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份)(窗口领取)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2份)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和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5、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
8、由规划、消防、环保、防雷、卫生防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10、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准用证;(复印件)
11、工程结算书;(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和造价员资质章)(原件)
12、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四、前置条件:
1、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通知;
2、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
五、备注:
所有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后收复印件一份存档。复印件上应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