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证提交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2份及电子文档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7)安全评价报告<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中标确认后进行安全评价、出具报告>、(申请免予审查的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可暂不提交,但要提前2个月将达标企业免予审查申请书上报所在区县安监局);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复制件);
(12)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13)达标企业免予审查申请书。(提前2个月上报所在区县安监局,汇总后上报市安监局)
(14)区县安监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二)变更提交材料:
1、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和企业名称变更: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份);
(2)、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提交新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3)、变更企业名称的须出具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变更经济类型的须出具工商部门相关核准意见(复印件)。
(5)、企业对相关文件是否有效重新确认的文件,需要重新下发的要重新下发。
(6)、企业所在区县安监局对企业申报情况和材料核实确认意见。
2、地址、许可范围变更
企业搬迁以及新、改扩建引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变更要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同时上报以下材料: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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