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成立申请;(2)企业章程;(3)验资证明;(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工商部门核准文件;(6)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7)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用地证明;(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9)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 开发企业提交上述所需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核发《暂定资质证书》,并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机构: 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