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5年。持照人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延期。
二、办理护照延期需要提交:
1 本人护照;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出入境证件照片二张;
4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三、自2000年启用97版护照后,对旧版护照不再办理延期手续,需延期的一律换发新版护照。
四、中国公民在国外需办理护照延期的,应向我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五、护照已过有效期而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即为失效证件。申请人可按首次申办护照手续重新办理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