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亲自持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接受询问,如实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审请审批表》。
2、市、县公安机关受理
3、市级公安机关审核、审批
4、省级公安机关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或其他出境证件,特快专递送达。
5、外国人办理证件、签证手续,应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并按法定时限申报住宿登记,向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
二、公民因私出国(境)申报材料
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按要求由单位或派出所签署政审意见(见审批表背面说明)、近期正面免冠背景为白色的彩色二寸光面照片2张,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参加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出国学习宗教课程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3、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4、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5、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的,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6、以其他事由申请出国的,免交境外邀请材料。
7、赴港澳台的不同事由,还要提交不同的材料。
三、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四、收费项目
1、公民出国(境)证件:护照工本费200元,补发400元,每项次加注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100元,延期、加注、一次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一年多次签注100元,三年多次签注300元;前往港澳通行工本费50元;入出境通行证工本费(一次)2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每项次签注20元;台湾证延期、加注、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
2、外国人办理居留证、签证:外国人居留证200元,外国人临时居留证100元,居留证延期100元;非对等国家一次签证延期、加签、改变签证种类100元,半年内多次签证300元,1年内多次签证600元。
五、办理机构: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电话0546-8089988
东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