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01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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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青年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招聘失业青年,须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招用人员花名册》,持被招用人员的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办理手续。经审查符合就业条件的,在《招用人员登记表》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专章”。在《失业证》上登录就业情况。用人单位凭《招用人员登记表》办理合同签订、鉴证和社会保险等事宜。无《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的,办理招生手续。
二、失业职工再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招用失业职工,须持填写好的《招用人员登记表》和《失业证》进行资格审查;
2、提取档案。经审查符合招用条件的,凭《招用人员登记表》 和《失业证》到原登记的失业保险机构提取档案;
3、办理手续。用人单位持所招失业职工档案办理手续,在《招聘职工登记表》上加盖专章。在《失业证》上登录就业情况。凭该表办理合同签订、鉴证和社会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