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盐业开发 建区后,河口区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盐业开发。1987~1988年,国内原盐供应一度紧张,刺激了制盐业的迅猛发展。河口区先后建成新户乡第一盐场、河口区盐场、河口区新立盐场、新户乡第二盐场等。1992~1995年,盐产量大幅度增长,原盐需求量趋于饱和,产销矛盾突出,原盐大量积压,资金周转困难。1996年后,河口区盐业部门采取以销定产的措施,同时扩大销售,原盐产销量稳定在1万吨和7000吨左右。1997年8月20日,河口区遭受特大风暴潮袭击,冲毁盐场5.4万公亩,各盐场被迫停产。1998年6月,新户乡第一盐场、新户乡第二盐场、新立盐场的梁家盐场部分不同程度恢复生产,年产能力达到2万吨左右,1998年产量8000吨,塑苫池面积恢复到300亩,但河口区盐场、新立盐场其他部分无法恢复生产。2000年11月,新户乡第一盐场被注销。2000年底,河口区有新户乡第二盐场、河口区盐场、梁家盐场3家盐场,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当年产盐11000吨。 新户乡第一盐场 1959年,沾化县在新户乡郭局村附近建成国营郭局盐场,盐池1.6万公亩,设计 年产原盐能力5000吨,1960年投产,当年生产原盐2000多吨,1961年因海潮淹,盐场废弃。1976年8月,沾化县在新户乡建成新户盐场,盐田面积10.66万公亩,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原盐5000吨。1984年10月移交河口区,改称河口区新户乡盐场,当年盐场停产。1985年,在省盐务局和河口区政府的支持下,新户乡政府对原新户盐场进行技术改造,架设高压线路,修建纳潮站,购买机械设备,对盐田进行重新整修,当年产盐2300吨,产值18.6万元。1989年改称河口区新户乡第一盐场。2000年11月份申请注销。 河口区盐场 1984年8月,河口区义和镇河王村与河口采油指挥部农副业大队联合开发建设河口区卤水场。场址位于挑河桥以西1500米,防潮坝南侧,占地面积2万公亩,1985年投产。由于卤水市场疲软,原盐市场看好,1989年11月,经河口区人民政府批准,河口区卤水场改建为河口区盐场,设计年生产能力500吨。至2000年底,有固定资产107万元,职工15人。 新户乡第二盐场 由新户乡投资建设。场址位于郭局防潮坝西端南侧。1989年6月动工,1992年6月一期工程竣工,总投资425万元,设计年产原盐1.4万吨,盐田面积17.33万公亩。1992年8月,该盐场承担东营市科委下达的结晶池塑苫“星火计划”,投资15万元,建成塑苫池3440公亩,1993年7月,通过市科委组织的验收。1995年2月,盐场获得山东省盐务局颁发的《制盐许可证》,成为河口区唯一取得《制盐许可证》的盐场。2000年底,有固定资产320万元,职工36人。 河口区新立盐场 1991年4月动工,1993年4月投产,总投资1000多万元。设计生产能力4.2万吨, 盐田面积9.7万公亩,由3个分场组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集资办场、分片承包经营”,由义和镇东北村、梁家村、小河村分别承包盐场一、二、三分场,当年产盐2000吨,此后盐产量极不稳定。1997年8月因遭受特大风暴潮袭击,盐池及房屋全部被毁。经盐场申请,1999年被河口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破产。新立盐场破产后,由梁家村利用废弃盐田继续进行盐业生产,定名为“梁家盐场”,当年生产原盐500吨。 第二节制盐工艺 河口区的盐场均采取滩晒制盐方式。将海水由纳潮站提入高位水库,由高位水库放入蒸发池,一般蒸发池分3~4个区,区与区之间设沟道,建有扬水站,用于卤水的流动运转。每区蒸发池有3~4步,池与池之间由闸门相通,步与步间存在落差,卤水一步一步向下流动,同时吸收太阳热能蒸发水份,浓度逐渐提高至饱和,由扬水站提入结晶池产盐。每年的春、秋两季,采取机械或人工方式,将原盐从池中扒出,堆成盐坨。 盐场所采取的生产工艺有两种:河口区新户乡第一盐场、河口区盐场属老滩,采取“老、浅、短”(老卤、浅卤、短期结晶)工艺,为季节性生产,每年3月份开始,6月底结束。河口区新户乡第二盐场、河口区新立盐场为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新式盐田,采取“新、深、长”(新卤、深卤、长期结晶)工艺,全年生产,原盐质量好、产量高。 第三节盐业运销 盐场所产原盐由河口区盐业公司按照国家计划统一运销,所销区域为河口区行政区域。主要为锅炉用盐,行销方式为近场放销,由用盐单位到河口区盐业公司办理购盐手续,由汽车公路运输。 1993年后,河口区原盐产量大幅度增长,同时用盐需求量相对趋于饱和,产销矛盾突出。1993年产原盐10050吨,产值145.7万元,近场放销2323吨,上交税金30万元。1995年5月,山东省盐务局首次下达河口区2000吨原盐外调上海指标。河口区盐业公司组织新户乡第二盐场原盐在东风港码头集港,由轮船转龙口港调往上海。当年产原盐10000吨,销售4062吨,销售额145万元,上缴税金30万元。1998年,区盐业公司在稳定原有销售市场的基础上,不断挖掘潜力,开辟了海防渔业用盐市场,与美国能源公司进行合作,当年销售原盐7000吨,实现销售收入181万元,上缴税金35万元。并努力开拓外部市场,向外地调拨原盐。1999年、2000年原盐销量销售收入稳步上升,销售量为8000多吨。 第四节碘盐供应 1995年5月,开始对居民供应加碘盐,逐步建立起由3个转批大户、16个碘盐定点销售处、134个碘盐零售点的碘盐销售网络,碘盐销售量逐年提高。2000年销售碘盐900吨,食盐计划完成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均达到100%,碘盐普及率达到98%以上。1999年和2000年,区盐务局连续两年被省盐务局评为“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 为提高全民食用碘盐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每年“5.18”碘缺乏病宣传日,借助电视台、广播、宣传栏、信息、新闻报道等多种宣传媒体,深入到整个辖区宣传盐业法规、政策及有关法律。至2000年,共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设立咨询站25个,接受咨询1.2万余人次。 第五节盐政管理 1984年10月,沾化县新户盐务所移交河口区,成立河口区盐务所,负责全区盐政管理及缉私护税工作。1988年3月和1989年3月,河口区人民政府两次组织盐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清理私盐小组,对河口区沿海私盐滩进行清除,共清除盐滩32处。 1991年9月,经山东省盐务局批准,成立河口区盐务局,同时成立盐业公司,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编制14人,负责全区盐政管理、盐业规划开发及原盐运销工作,下设办公室、盐政科、生产科和财务科,下属有4个盐场。2000年,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3个科室,编制23人。至2000年底,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302起,查没私盐、非碘盐416.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