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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工作中,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53件,审结152件(包含旧存10件),判处犯罪分子29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积极参与“平安河口”建设,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不动摇,针对季节性特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集中打击抢劫、故意伤害等黑恶势力犯罪和盗窃、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等涉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审判,严厉打击,为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注重人权保障,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全年对犯罪情节较轻的5名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继续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全年共适用该程序审结60件124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从妇联等单位聘请6名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生长环境、家庭状况、受教育情况等进行调查,向法院递交书面调查报告。全年成功运用社会调查员制度审结5件11人,依法对3人判处缓刑、8人减轻处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和未成年人罪犯的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刑庭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获 “省级青年文明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