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2008-9-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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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建立矛盾纠纷“四预防”机制。一是信息预防。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和信息员的作用,深入村居、学校、家庭等摸排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掌握基层动态,发现矛盾纠纷并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普遍预防。采取“法制宣传入户、法律咨询上市、以案说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各层面公民进行普法教育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三是热线预防。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快捷、便利的优势,解答法律咨询,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四是回访预防。对于调解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巩固排查调处成果,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司法局 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