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区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先进会计工作者的通知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2008-7-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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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财税办,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近年来,全区会计工作者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推进改革、支持发展,为规范我区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勇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为鼓励和表彰先进,更好地调动广大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东营市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以下简称“会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评选表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依法理财、锐意创新、敬业奉献,为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方式
    严格按照《东营市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要求进行推荐评选。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道财税办,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最多只能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并将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在本单位(部门)进行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的,以主管部门为单位推荐上报“会计双先”候选集体和个人,具体由所在单位填写“呈报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会计双先”评选表彰办公室。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企业可直接推荐上报“会计双先”候选集体和个人,具体由所在单位填写“呈报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财政局会计管理办公室(406室)。
    五、时间安排
    (一)上报评选材料阶段:7月7日-12日,各部门(单位)上报“会计双先”候选集体和个人评选材料;
    (二)评选上报阶段:7月13日-14日,区“会计双先”评选办公室对推选材料进行审核,向市财政局推荐全市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
    六、材料填报要求
    (一)凡推荐参加评选的集体或个人,应填写《东营市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呈报审批表》或《东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打印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A4页面、3000字左右),同时报送电子版,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
    (二)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呈报审批表上,附会计机构负责人照片1张;先进会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上,附本人照片(二寸彩照、正面免冠)4张。
    七、相关要求
    (一)会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推荐,认真审核先进事迹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二)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会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自下而上进行推选,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确实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以达到树典型、立标兵、促发展的目的。
    联系电话: 3662719
    电子信箱: hkkjds@163.com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全区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先进会计工作者的通知(含《东营市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呈报审批表》和《东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点击下载

二○○八年七月三日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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