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利津县中小学招聘教师简章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2008-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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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事局核准,利津县部分学校招聘专任教师50名,其中县直学校27名,乡镇中小学2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县直学校普通学科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县直学校音乐、体育、微机教师招聘范围:东营市生源(含胜利油田,下同)择业期内(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东营市生源择业期内(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和与需求专业相同、相近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有招聘计划的,只准按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无招聘计划的,可任选其中一科报考;小学教育“32”和学前教育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71以后出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已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县直学校普通学科教师招聘报名时间:200875日~9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710日下午200600

乡镇中小学和县直学校体育、音乐和微机教师招聘报名时间:2008714日~16日。乡镇中学和小学分别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717日下午200600

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利津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须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打印稿)和加分证件。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领取。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或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分值分别为90分、10分),实行一卷百分制。

县直学校普通学科教师招聘笔试时间:2008711日上午8001000

乡镇中小学和县直学校体育、音乐和微机教师招聘笔试时间:2008718日上午800100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专业,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说课人数。参加音乐、体育、微机岗位文化课考试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的,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说课(或技能测试)

说课(或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县直学校普通学科的说课内容为所报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段学科课程,乡镇中学各学科说课内容为所报专业对应的普通初中段学科课程,乡镇小学各学科说课内容为所报专业对应的普通小学段学科课程,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限1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体育技能测试内容为:跑跳投等田径项目和篮球演练;音乐技能测试内容为:视唱、器乐和舞蹈;微机技能测试内容为:微机应用技能上机操作。

县直学校普通学科教师招聘说课时间:2008712

乡镇中小学和县直学校体育、音乐和微机教师招聘说课(或技能测试)时间:2008719

笔试、说课(或技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普通学科岗位笔试占40%,说课占60%;音乐、体育和微机岗位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70%),各学科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聘用,若出现成绩并列,按说课(或技能测试)成绩聘用。

说课(或技能测试)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考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和资料,主要审查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被录取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在报考过程中发生提供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其岗位由下一名递补。被聘用后3个月内离岗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546—5629919

监督电话:5622518 5621432 5629260

其他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利津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招聘学校、专业及计划人数和聘用顺序

 

 

利津县人事局

利津县教育局

○○八年六月十七日

  信息来源:    作者: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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