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8年我市新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和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2008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33号)有关规定,现将对2008年东营市招考公安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的范围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5月11日(周日)上午8:00前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在东营市实验中学大门集合。
三、体能测评内容和计分办法
测评的项目为:
男: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
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800米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成应试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试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
应试人员年龄组的划分,1977年3月4日至1983年3月3日期间出生的为25岁以上组,1983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的为25岁以下组。
体能测评单项成绩在测评地点当场公布。
咨询电话:8381726(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8336135(市公安局人事处)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事局 东营市公安局
二○○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