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口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2008-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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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河国资政采货[2008]002号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是河口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现就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概况:本次采购单位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此次招标的医疗设备的数量及要求如下:
    进口彩超:标配及工作站。品牌为GE、飞利浦、Aloka、百胜。以上四种品牌供应商在投标时每种品牌必须提供现在生产的一种中档和一种高档产品型号,以便采购单位选择,同时各投标供应商可任选一种或几种品牌进行投标,最终定标时采购单位根据谈判情况择优选择一种品牌型号,采购数量为1台。
    无创呼吸机:进口设备、工作模式s,s/T,CPAP,T;压力范围:IPAP:4-30 cmH2O,EPAP:4-15 cmH2O;Auto-Trak数字自动追踪灵敏度;吸气流速可调;Bi-Fliex呼气释放功能;自动漏气补偿(≥40升/min)容量触发。采购数量为1台。
    有创呼吸机:进口设备;适用于儿童和成人;最低潮气量≤50ml;呼吸模式:A/C、SIMV、PSV、CPAP/PEEP;具有气道压力等监测功能;吸入氧浓度21%-100%。采购数量为1台。
    各供应商可以投一种设备也可几种或全部设备。定标时,各供应商可以中标一种设备也可几种或全部设备。
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单位自筹,资金已基本到位,拨付方式在谈判时确定。
    二、项目采购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是所购医疗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山东省内代理商,市场信誉良好。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不是厂家的必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等)及复印件一份。每个品牌限报一名,以审验合格的企业报名顺序为准。
    三、报名时间:2008年4月9日9:00时至4月14日16:00时(正常上班时间)各投标供应商携带有关资料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中段路北)报名,报名时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者领取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08年4月14日16:00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300元)。
    四、谈判时间、地点及要求:2008年4月18日9:00在河口区人民医院医技楼(中楼)二楼会议室进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

    招标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胡先生  李先生  石女士
    联系电话:(0546)7710765  7710556
    传真电话:(0546)7710767
    监督单位: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信息来源:    作者:国资运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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