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定于2007年 5 月 20 日 在局四楼会议室对河口区城区及孤岛镇、仙河镇、义和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在河口区境内生活、工作、投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登记办理
有意参加听证的组织及个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复印件,于2007年 4 月 30 日前到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办理申请登记。
三、听证代表指定程序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代表。
四、其他
在听证会举行的10个工作日前,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指定的听证代表。
五、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
联系人:李光林 高兴叶
联系电话:3651381
东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 2007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