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政办发〔2007〕8号
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口区2007年节能降耗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河口区2007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河口区2007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
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07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发〔2007〕4号)要求,为确保完成2007年及“十一五”节能降耗总体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2007年,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5%,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5%,万元GDP电耗同比下降4.5%,万元GDP取水量同比下降4%,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同比下降6%。
二、重点工作
1、严格高耗能项目市场准入。制定《河口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办法》,严把高耗能产业市场准入关,对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实行分类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
2、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工作。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国质检量联〔2005〕247号)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帐。定期向社会公布万元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区经贸局联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器具配备、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管理等方面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4、扎实开展能源审计。按照《山东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的要求,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并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编制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年底前,完成列入省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
5、加强节能督查考核。制定《河口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节能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考核范围,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责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和省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考核。
6、推荐企业备选全市3个“节能20项”。组织推荐8个项目参加全市3个“节能20项”工程中20项重大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的备选。积极争取市节能方面的扶持资金。
7、搞好国债项目备选和示范项目争取工作。积极推荐企业参加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环保、循环经济等国债及专项项目的筛选、论证和申报,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里扶持计划。
8、大力实施循环经济。结合市政府实施的循环经济“1320”工程,利用三年时间,争取培植5家企业列入市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个园区被列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9、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搞好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动全区清洁生产整体水平提高。
10、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按期组织对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复审,帮助企业落实好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膨胀壮大。
11、加强节水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完善节能管理机制,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技术,提倡循环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河口区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等各个领域的节能工作。
2、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超标准耗能加价收费实施细则》和《节能奖励办法》,对超过能耗限额的,实行加价收费,对在节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区物价局要建立与资源供应相联系的价格传导和联动机制。按照鼓励低消耗、约束高消耗的原则,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别价格。
3、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及“降耗增效月”活动,集中推介节能典型,公开曝光严重浪费资源、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针对节能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统计人员、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约 节能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