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

“中国黄河口”政府门户网站  2008-6-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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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认识,明确责任。该局要求全体法律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着力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二是签订目标,强化责任。该局提出了“双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00项)目标任务,实行量化分解,并与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了双向目标责任书。三是开启绿灯,降低门槛。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低保证》持有者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由各法律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先行办理,再报法律援助中心备案。四是实行三不,亮起红灯。明确规定对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均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指派,法律援助事项由各法律援助机构自行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准以任何理由收费;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及案件事项绝对不能推委、懈怠。凡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拒绝指派、擅自终止、收取费用的,依法追究责任。五是建章立制,确保实效。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反馈、案件卷宗审查制度和质量投诉监督制度,将办案质量与发放办案补贴挂钩,将法律援助人员办理的援助案件情况置于受援人和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之下。(常希秀)

  信息来源:司法局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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