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执法分局以打造“净、序、畅、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以开展“争当排头兵”活动为主线,以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倾力打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一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环境。把步行街、黄河广场等区域及“四纵七横”主要道路明确为城市管理示范工程,进一步修订并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招聘协管员扩充一线执法力量和采取“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勤务区”的管理模式,从早6点到晚9点实施全天候、无缝隙管理和徒步巡查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 二是实行机动车辆违章停放处罚联动机制,加强停放秩序管理。在城区重点路段设立固定岗,采取机动巡查与定点固岗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动态监管。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活动,对不按照停车线停放、侵占盲道等违章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将违章信息传输到车管所统一备案,对拒不整改的车辆,由区交警大队对驾驶员停车行为进行监督处罚。 三是以合理的规划解决城市管理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城区商业布局的客观现实,在不影响交通通畅的前提下,对黄河路、海宁路等部分路段合理规划,有限制地设立了一些临时摊位,将占道经营者和流动摊贩疏导到临时摊位经营,既饱了经营者的“肚子”又不影响城市的“面子”。同时,在黄河路、步行街等繁华地段划定停车位,设置了禁停准停标志,规范了机动车的停放秩序,通过人文系统的规划,使城区真正达到了“繁荣有序”。 四是开展节日期间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五一”节前经营秩序有所反弹的现状,自4月20开始,采取逐路逐段集中清理的方法,开展了占路经营、宣传促销、马路市场等专项执法活动,在区电视台开辟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直击焦点”栏目,及时报道整治情况。清理过程中,最大程度地维护城市弱势群体的利益,对自产自销的果农、菜农及维修摊点实施“首次不处罚”的人性化执法措施,倾力打造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营造亮丽家园。(区行政执法分局 王桂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