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执法分局加大执法督查力度,一改过去“以人管人”的管理模式,推行“制度管人”的督查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对分局制度进行添加补充,对原有的《过错责任追究制》、《督查实施细则》等五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补充,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日常督查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局督查室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制度标准进行检查,从考勤、卫生、队容风纪等细处着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是否存在执行任务时不坚决、不主动,拖延、迟缓或未完成任而又说明情况及时报行为;是否在执法过程存在中冷、硬、横行为;是否对群众举报、投诉、求助推诿拖拉;是否存在上岗执勤、巡查、守点不到位等行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向社会展现“城管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其次,对河口中队、孤岛中队、仙河中队三个执法中队的日常执法进行重点督查,每周进行1-2次不定时抽查,实行“红旗”流动制,专门制定了宽1.5米,长2.5米的大型展板,贴挂与局办公楼室大厅,展板上对各中队责任区及责任人进行了清晰标示,由局督查室每周对各中队执勤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分别给予不同颜色的红旗予以标示,该制度的出台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同时也方便了办事群众,起到较好的效果。(魏明) |